近日,我司发现嘉和天下(北京)国际医学科技研究院http://www.chsfda.com/擅自使用我司已合法注册的eGMP商标一事,为避免误导公众及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现就事件作出如下声明:
2021年3月,我司注册了编号为第48644577号的eGMP商标,商标有效期至2031年3月20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42):质量体系认证;质量评估;质量控制;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软件咨询;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软件安装;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编号为第48665455号的eGMP商标,商标有效期至2031年3月27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9):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外围设备;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已录制的或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平台;带身体质量分析仪的秤;自动计量器;
嘉和天下(北京)国际医学科技研究院在网址http://www.chsfda.com/product/39.html的网站上,使用了“嘉和eGMP”和“嘉和EGMP”商标,且所使用的该商标与我司已经注册的商标仅添加了嘉和二字,英文大小写,字体文字横竖排列与我司的注册商标完全一致或仅进行了大小写的区分。同时,根据企查查显示,该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医疗器械I类,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该司前述经营范围与我司的经营范围具有高度的重合性,且该司在网站上所展示的产品也是针对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该司与我司所提供的服务为同种服务。
我司认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十四条规定,该司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使用了与我司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现已委托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就该司擅自使用我司已合法注册的eGMP商标一事发放《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嘉和eGMP和嘉和EGMP商标的相关事宜》的律师函。
对本次事件,我司严正声明,请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嘉和eGMP和嘉和EGMP的商标。否则,我司将保留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该司侵权责任且要求该司赔偿损失的权利。
特此声明!
重庆阿克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